因公出国(境)任务报批办事指南
2018-08-21 09:49  点击:[]

因公出国()任务报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5-08-24浏览:20549文章来源:本站

事项名称

因公出国()任务报批

设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赴港澳管理的意见》(港办联字〔2015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厅局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412号)

申请条件

1、出访团组须有实质性出访任务,并列入年度计划。

2、出访人员须符合量化管理规定。

3、报批前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无异议。 报批材料齐全,审核程序符合规定。

办理材料

()自组团组,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所需材料:

1、请示件或公函。

内容包括:出访人员、任务、具体日期、邀请单位、经费来源、公示情况等,有签发人,有文号,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盖单位公章。

2、出访人员名单。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及职务

3、在外公务行程(详细公务安排,含抵离境日)。

注明时间、所在城市、公务安排、航班信息

4、邀请函复印件及译文。

邀请函必须真实可靠,业务对口,级别对等,应写明邀请的目的和理由、邀请的人数、被邀请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出访日期、停留时间、费用由谁负担及详细的公务活动安排等,应有邀请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经授权邀请人签署。

5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需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党委(组)公章。

6出国(境)人员报名审批表

需有派遣单位负责人、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市、州单位人员出访需加盖市、州外办行政公章。

7、本级财政批复(仅党政人员需要提供)

8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需有派遣单位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公章。(一单位一表)

9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表

由组团单位统一出具,并加盖财务章。(一团一表)

10因公出访告知事项

由团长签名

 (参加中央双跨团组,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所需材料:

 1、请示件或公函。

内容包括:出访人员、任务、具体日期、邀请单位、经费来源、公示情况等,有签发人,有文号,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盖单位公章。

2、出访人员名单。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及职务

3、有出访来访审批权单位出具的征求意见函

4、有出访来访审批权单位出具的《任务通知书》

5、有出访来访审批权单位出具的《任务批件》及名单

6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需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党委(组)公章。

7出国(境)人员报名审批表

需有派遣单位负责人、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市、州单位人员出访需加盖市、州外办行政公章。

8、本级财政批复(仅党政人员需要提供)

9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需有派遣单位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公章。(一单位一表)

10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表

由组团单位统一出具,并加盖财务章。(一团一表)

11因公出访告知事项

由团长签名

此外,执行培训任务的,还需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具的《任务批件》或《培训审核件》。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08:00-17:3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受理前台接案员对材料齐全的报批件进行受理登记。

2、审核 (出入境审批处对报批件进行初审和复核)。

3、审批(按程序审批符合规定的团组)。

4、领取批件(确认件)

办理地点

湖北省外侨办政务服务大厅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号)

联系电话

省外侨办电话:027-87710091(出入境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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