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外籍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2016-10-09 09:54  点击:[]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外籍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发展的战略目标,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深入实施全面素质教育,大力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满足我院日益增长的国际化师资需求,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我院的外籍教师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外籍教师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外籍教师的招聘及录用

第二条 学院通过正规渠道(外国专家局或其他政府机构推荐的中介组织、直接与国外友好学校有教师交流合作项目、声誉良好的其他中介组织、校外教学机构或网站等)或直接与个人联系招聘外籍教师。

第三条 外籍教师须持有学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在非英语国家教授英语的资格证书,并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第四条 学院通过中介机构或校外教学机构等聘请外籍教师,中介机构或校外教学机构须确保所推荐的外籍教师具有从事教学的资格和在中国工作的合法性,并负责其他相关事务,学院仅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予以管理。

第五条 学院直接与外籍教师签订聘用协议,外籍教师须提供其真实合法的信息和资料,方可正式聘用。

第六条 学院与拟聘外籍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双方均应严格执行。

 

第三章 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

第七条 应聘来我院工作的外籍教师必须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涉及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及学院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八条 学院不定期对外籍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调查评估,将结果告知外籍教师的同时提出教学建议,外籍教师应虚心听取并采纳相关教学建议,同学院教务管理人员研究讨论,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章 外籍教师的薪资管理

第九条 外籍教师的工资待遇执行协议工资制,根据其在学校教学、科研等方面承担的任务确定相应的协议工资标准。基础课教师的协议工资标准按照聘用单位布置的教学工作量确定

 

第五章 外籍教师在校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 外籍教师应保持积极、健康、安全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尊重中国风俗习惯和传统文化。

第十一条 外籍教师应严格遵守我院的校园管理制度,不得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或违禁等危险品,对自身安全负责,保管好自己随身财物,避免意外事件发生。

第十二条 外籍教师应熟读外籍人员在华常用法律知识,如外籍教师触犯中国法律,后果由外籍教师自行承担。

 

第六章  解聘

第十三条 学院每学期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组织评估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者连续两次在教学工作中出现严重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现象,学院可终止与外籍教师的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  如因特殊情况,外籍教师不宜继续承担教学及科研任务的,经聘用单位与本人商议后可按原合同相关规定条款作解除合同处理。聘用单位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并作相应的教学安排调整。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按学校和受聘人员在合同中的约定办理。对于触犯我国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不能遵守学院相关管理规定,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外籍教师,学校有权提前解除与其聘任关系。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外籍教师有宗教信仰自由,但要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与习俗,也要尊重中国的民俗国情。未经中国政府批准不得在校成立或鼓动学生参与任何组织,不得散播反华言论。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外事管理制度和学院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外籍教师的聘任、管理由学院国际学院和相关部门共同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院外事工作领导小组。

 

 

0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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